记者昨日从县交通局获悉,车主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含2013年至2017年间登记上牌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按照报废车辆车型和使用年限可以享受1.3—5.7万元/辆的奖励。
据悉,2023年5月起,全市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2024年,我市继续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目前,全市共设立20个“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报废奖励申请受理点”,各受理点均可办理淘汰奖励手续,受理服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县的受理点为宁海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兴海南路399号),咨询电话65582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