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
全省首批低(零)碳乡镇(街道)试点单位赛马评估 大陈岛被评为A等级试点
2024-01-12 10:01  浏览:982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低(零)碳乡镇(街道)试点单位赛马评估,椒江区大陈镇被评为A等级试点。

据了解,2021年,大陈镇入选了浙江省首批低(零)碳乡镇(街道)试点,成为了全省24个乡镇(街道)试点之一。

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椒江生态环境分局指导下,大陈镇在能源绿色发展、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减污降碳协同等方面进行部署,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创新开展大陈岛“海洋蓝碳”(滨海地区碳核算和交易)省级试点项目建设,打造大陈碳中和数字化展厅,通过“双碳”大陈数字化平台建设,为普及低碳理念、宣传生态海岛和推进碳汇交易提供了重要窗口。为了发挥风能优势,当地引进浙江星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打造了成熟的风力发电系统。

目前,大陈全岛共有34台750型风力发电机,总装机25.5兆瓦,年发电量约6000万千瓦时,减少4.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在岛上,全民生活也在向纯电化演变。岛上燃油车被全面淘汰,还推出“绿电积分”,建设了一批低碳民宿和养殖基地,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双赢;引进最先进的被动房技术,配以信息化宣传窗口和建筑节能模拟试验台,加快打造“低碳公厕”。

不仅如此,全国首个海岛“绿氢”示范工程也在大陈岛投运,实现了从清洁电力到清洁气体能源转化及供应的全过程零碳;大陈岛还建成全球首条柔性低频输电海底电缆,可提高海上风电输送容量30%,实现陆岛两地电网间的电能高效互济;实施海洋塑料污染治理“蓝色循环”项目,通过数字化技术全程记录,减少新生产塑料的碳排放。

椒江还聘请院士团队全程参与碳中和示范岛建设,联合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上海海洋大学等国内权威机构,组成团队,为碳汇测量、统计、交易等环节提供技术支撑和全过程服务。

此外,大陈岛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将岛上森林、渔业和风力发电、岛礁等都纳入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建立生态产品账户系统,赋能岛上村集体、渔民、经营户和旅游公司等,实现生态致富。大陈岛贻贝养殖固碳项目通过线上拍卖形式,完成了全省首笔海洋蓝碳(贝类)交易。该笔碳汇交易款将通过惠民公司共富基金按比例合理分配,发挥小资金撬动并激励产业发展,完成海洋蓝碳价值转换,实现生态共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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