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
我市出台十三条意见强力推进创新深化 舟山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港
2024-01-17 12:51  浏览:377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港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13条意见旨在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落地见效,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港。

  “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是我市“985”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若干意见》的“第一条”,重中之重在于建好东海实验室。今年以来,东海实验室突出打造核心主体科研力量和强化有组织科研攻关两大核心任务,先后组建了海洋机器人技术、光学感知装备、海洋多参数传感器等多支创新研究团队。东海实验室将主动融入浙江省创新产业,发挥高能级创新平台的引擎作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若干意见》指出,要高质量建设东海实验室、新材料创新研究中心(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岱山基地)、长三角海洋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稳步推进甬舟-勾山海洋科创大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船舶行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谋划建设“一星、一船、一场”三项重大科学设施,推进海上试验综合保障基地建设。据悉,甬东-勾山海洋科技创新港规划已启动编制工作。

  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的落脚点,就是要“大力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若干意见》给出了发展路径:围绕三大科创高地部署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采用主动布局、公开竞争、定向委托等方式,每年遴选支持一批产业攻关项目。强化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为导向的基础研究组织体系,鼓励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鼓励设立科技“联合基金”。探索建立各类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攻关体制。

  《若干意见》强调要“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展机制”“促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等,进一步“建立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培育和保护”;要打通高校与科研院所人才引育与资源共享壁垒,鼓励负责人相互兼职、科研相互协作、人才相互聘用、育人相互融通、平台共建共用、成果共育共享;探索“学科+产业+科研”的创新模式,推进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推广“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同围绕产业关键共性问题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同时,要推动海洋大数据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打造科技成果“浙里舟转”品牌。

  在“人才”方面,《若干意见》强调要“深化海洋创新人才一体引育机制”“提能海洋创新人才平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其中要迭代升级“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优化市级重点人才工程,构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纲领衔机制,打造青年工程师队伍;加强海洋领域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创新站、外国专家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建设;深化海洋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构建以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院所机构试点开展自主评聘、薪酬激励等。

  《若干意见》还提出要“推进科技赋能渔农业共富发展”,加快推进科技惠农富民行动;“强化科技金融多元化支持”,做大做强政府科创基金;“推动创新文化与文化创新双向促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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