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
给重度失能人员加一道保障 我市全面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2024-03-01 12:35  浏览:539

为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制机制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护理保障需求,我市出台《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今天起正式实施,成为省内第一个实施长期护理多层次保障的地市。

  《实施方案》明确,今年起,我市将全面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政策性长护险制度全面实施,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同步推进,特色商业护理保险稳步启动,重度失能人员的护理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到2025年,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政策性长护险制度更加完善,惠民型和特色商业护理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政策协同更加高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和多样化护理保障需求。

  我市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由四部分组成,其中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为主体,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舟惠保)为补充,特色商业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福利护理保障等制度有序衔接、共同发展。

  “长护险”被称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第六险”。2018年起,我省先后在宁波市、杭州桐庐县、嘉兴市、金华义乌市、温州市等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2021年出台的《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健全长护险制度,将其列为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大改革事项之一,省政府工作报告已连续3年提出扩大长护险试点。

  此次《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政策性长护险的参保对象、保障范围、筹资标准、服务方式、待遇标准等内容。

  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的,无须另行办理参保手续;按每人每年90元标准筹集长护险基金;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通过失能评估认定的,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失能人员可选择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机构护理,或由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居家护理;居家护理每月最高服务标准为1600元,基金报销80%,每月基金支付金额为1280元,机构护理每月最高服务标准为2000元,基金报销70%,每月基金支付金额为1400元。

  《实施方案》还明确,“舟惠保”与政策性长护险待遇相衔接,进一步提高护理服务待遇,由“舟惠保”进行赔付。按最高服务标准接受政策性长护险居家护理的失能人员,赔付比例予以一定倾斜。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截至2022年底,我市户籍人口中60周岁以上人员占比达到32.25%,在全省各地市中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全市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失能的人员数量逐年增加,经初步估算,我市长期重度失能人员数量在4100人左右,急需通过制度性安排,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

  “我们要在全市基本形成适应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实施方案》出台后,接下来还将密集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如实施细则、失能等级评估办法、定点护理机构管理办法等。3月底前将完成全市失能人员等级评估工作,4月底前确定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服务的定点护理机构,5月起对通过重度失能等级评估的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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