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八大流域禁渔的相关规定,自3月1日起,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进入禁渔期。
其中,苕溪流域和京杭大运河干流实施全年禁渔,其他水系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期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八大流域主要经济鱼类和优势种繁殖季节基本集中在3-6月,因此在这一时间段实施禁渔期制度,能起到保护即将产卵的亲本及幼体、促进资源补充量提升的作用。
对违反禁渔期、禁渔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捕捞,将面临怎样的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及条例,对于违反禁渔管理规定的,将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
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八大流域禁渔制度对百姓餐桌会有影响吗?
目前,浙江水产品供应以养殖为主,捕捞产量在水产品总产量中占比很小。
另外,很多捕捞的土著品种水产繁育和养殖技术都很成熟,如钱塘江里的“四大家鱼”、三角鲂、鲴鱼、竹鱼、鲈鱼等,同时采用稻田养鱼等生态养殖技术生产的水产品品质也较高,因此禁渔期对浙江人吃水产品影响不大。
123下一页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