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
湖州市开出草地征占用审批“第一单”
2024-10-17 21:37  浏览:945

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获悉,全市草地征占用审批“第一单”近日完成。

  据介绍,德清传统文化创意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中,需要占用德清县阜溪街道龙胜村“其他草地”面积0.411亩。经过前期对接、政策引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根据相关规定,在完成上报材料审核和现地勘查后,依法依规完成该项目的草地征占用审批,开出全市首份《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保障了涉草建设项目合法合规使用草地。

  根据最新规定,“其他草地”已由原来的“未利用地”调整为“农用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介绍,按照国家规定,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和修建工程应当不占或少占草原,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草原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其他草地”也属于草原范畴,应切实加强草原征占用审核管理,严格控制草原转为其他地类;对确因建设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包括“其他草地”),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审核手续。

  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共有草地面积6.17万亩,草地植被覆盖以小蓬草、狗尾草、翅果菊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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