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
2025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发布
2025-04-07 10:02  浏览:692

  日前,我县正式发布2025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该政策旨在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加公平、有序的入学机会,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义务教育资源。

  据了解,所有申请在宁海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参加积分制管理。当地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将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提供入学学位。对于随迁子女较多的乡镇(街道),将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的原则,划定积分分数线,并安排相应学校。

  此次积分入学对象主要为2025年秋季申请在我县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不过,如果随迁子女符合中小学招生第二类对象条件(有房无户),可按照相应录取办法安排入学,无需参加积分入学。同时,申请人需在宁海县域内居住,并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才能满足积分入学的基本资格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与往年不同,今年积分申请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管理,各居住证所在地派出所或县行政服务中心、西店镇便民服务中心居住证(量化积分)窗口都可咨询办理。申请人在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以后,登录“浙里办”APP,进入“浙里新市民”可查看自己的积分。对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浙里办”APP中的“浙里新市民”申请网上复核或向线下量化积分窗口申请复核,同时提供积分修改所需的相关材料。申请就学所需的有效积分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4月30日。申请人将按现居住地(以流动人口登记查验为准)确定申请就学学区。若现居住地有变更,以2025年5月31日前最后一次申请的现居住地为准。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需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填写学生基本信息,选择“宁海县”进入报名通道,并按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报名时,监护人可在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择一类。若选择民办学校,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报名材料将自动退回原报名的乡镇(街道)招生办,参与公办学校第二阶段招生。

  县教育部门提醒,各申请人需按照本办法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将一律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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