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光孔里的恶魔!十几年前甬城名探凭借视频追踪锁定凶手
2024-12-21 11:20  浏览:539

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贻富 邹鑫/整理

近段时间,《我是刑警》正在热播,剧中刑警一次次解开谜案,还原真相,让坏人受到应有惩罚,让正义得到伸张,让人热血沸腾。

而就在我们身边,也有一群甬城名探。他们个个身经百战,在刑侦岗位奋斗了十数年甚至数十年;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在行业内有很高的威望,是全省的刑侦专家、行家;更重要的是,他们有讲不完的故事,其中的曲折和奥妙,远比电影、小说来得精彩。

刑警张永康素描画像。

光孔里的抛头恶魔

命案的侦破,有时如同站在十字路口,面对多种选择,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正确的方向。否则,每一种选择都可能衍生出更多的可能性,使得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现宁波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队长张永康当时的任务就是在最短时间内理清线索,抓住命案侦破的“命门”。

2010年7月15日下午,贵州小伙陈某和女友赵某在余姚新建公园的长椅旁发现了一颗高度腐败的人头,揭开了一起惊天命案的序幕。而这起案件与前一年舜北公园发生的“抛头案”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张永康和他的团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他们必须在复杂而诡谲的线索中拨开迷雾,找出真凶。

闹市公园长椅旁的人头

2010年7月15日下午2点55分,贵州小伙陈某和女友赵某嬉笑着走进余姚闹市区的新建公园。

公园西南角刚好有一张长椅空着,两人打算过去坐会儿。赵某感觉男友拉着自己的手突然用力,“你弄疼我了。”

赵某嗔怪道,却发现陈某的脸色有些异样,顺着陈某看的方向望去,不远处长椅南侧的地面上有个黑乎乎,椭圆形的东西。赵某定睛一看,顿时吓得尖叫起来:那东西竟然是一颗人头,而且已经烂得不成样子。

陈某和赵某不是第一个被这颗本不该出现在公园里的人头惊吓到的人。就在大约25分钟前,碰巧从公园经过的谢某,也发现了这颗人头。这意外的惊吓,一度让已经76岁的他缓不过气来。

充满挑衅意味的痕迹

一看到案发现场,张永康就嗅出了空气中弥漫着的挑衅的味道——新建公园地处余姚核心商业区,几乎全天都有人进出。大白天,那么一颗人头扔在地上,很快就会被人发现,现场附近又没有包裹头颅的袋子。凶手的做法有悖常理,看来他并不在乎被人看到,甚至被人抓到。张永康当时就怀疑凶手极有可能具有反社会人格。

长椅旁的一条痕迹也佐证了张永康的推测:人头位于长椅南侧的地面,更接近公园人行道。在长椅后方地面上则有一条长约70厘米的痕迹,从移动方向上看是从后向前。

张永康仿佛能看到凶手当时的举动:先将人头放在长椅后面,正打算离开,又觉得不对,放在后面并不容易被人发现,又折返回来,将人头拖到长椅的侧面。

“或许在凶手内心深处,非常渴望他的举动能够引起足够的社会轰动。”张永康心里很清楚,对付这样的凶手,只有一个办法:尽快破案。

被钝器打击致死的女性

这颗人头已经高度腐败,黑色的头发胡乱贴在灰白色的骨头上,模样骇人。上面沾满了各种杂物,有浮萍、水草,有瓜子壳,有白色的泡沫塑料粒子,还有蠕动的爬虫。

经法医鉴定,人头是在颈部第四节颈椎的位置被人切割下来的,右侧颅骨有凹陷性骨折,对应左侧颅骨有线性骨折。简单来说,凹陷性骨折多是由钝器打击造成的。

随着尸检的深入,死者的基本信息和死因开始渐渐清晰起来:死者是一名女性,年纪在20-35岁之间,身高在158-163厘米之间。死者可能死于颅骨粉碎性骨折,凶器应该是类似于榔头那样容易挥动,而且质地较硬的金属类工具。人头上已经出现尸蜡。

一般来说,当尸体长期停留在水中或者埋在不通风的潮湿环境中,腐败进展会变慢。差不多等3-6个月后,尸体的皮下脂肪通过分解、合成等作用,在尸体上形成一种灰白色的蜡状物质。尸蜡的形成有助于保存尸体的原形。但同时,尸蜡的形成,也给死亡时间的推断带来难度。

经法医鉴定,“她”的死亡时间为1-6个月,最有可能死了已经有2-3个月。

“恶魔”现身人群,他想知道自己闹出的动静够不够大。

两起惊人相似的“抛头案”

“太像了。实在太像了。”面对尸体检验结果,张永康连连摇头。就在前一年的8月29日,余姚舜北公园也发生过一起“抛头案”。

当天上午,正值浙江卫视“小强热线”节目组到舜北公园搞现场活动,公园里人头攒动。可是,在公园西北角发现的一颗腐烂的人头,很快打破了这份热闹。因为种种原因,那起案子迟迟未破,一度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极度的恐慌,仅余姚生活网上关于人头案的帖子,点击率就突破了7万人次。

“公园里又发现了人头。”拉起的警戒线,刑警们忙碌的身影,使得赶来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各种小道消息也越传越玄乎。同样是高度腐败的女性头颅,同样是选择在白天抛尸,同样是没有任何包裹得扔在人来人往的公园,同样是被钝器打击致死后再割颈分尸,同样是在抛头之后再挪到更容易被发现的位置。

“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张永康面对凶手的再度挑衅,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光空中的人影对比。

光孔里的白衣人影

“赶紧调几台摄像机来,把围观群众的都拍下来。”张永康做出了第一个选择。在他看来,既然凶手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人头扔在闹市区的公园,他的目的就是要引起社会轰动,挑衅公安机关,那么,他很有可能会在现场逗留,“欣赏”自己的成果。与此同时,张永康安排民警调取大量现场附近的公共视频资料,“凶手胆子够大,但胆子太大,往往会在不经意间留下蛛丝马迹。”

张永康最先留意到公共视频中那个只有笔尖大小的白色光孔。这个公共视频安装在案发现场西侧的逊埭路上,正对着现场西侧的车棚。通过车棚的缝隙,能看到那把长椅的微小轮廓,而笔尖大小的白色光孔正是长椅背和椅背后面的绿化带之间的间隔形成的。“如果有人经过,光孔就会被遮挡。”张永康决定把主要精力花在对这个公共视频的分析上,“凶手在抛头时肯定在长椅附近出现过,或许我们可以从中找到线索。”

果然,7月15日下午的公共视频显示:

-13∶38∶47,有个人影坐到长椅上。

-13∶54∶54,人影站起离开。

-14∶07∶42,又一人影步行至长椅处坐下。

-14∶08∶17,人影离开椅子向南方走去。

-14∶15∶50,一辆电动车由北向南过来,一个白衣人影在长椅处出现。

-14∶17,白衣人影遮挡了长椅北侧后方光线6秒。

-14∶20∶14,白衣人影调转车头向公园东面出去。

-14∶29∶39,又有白衣人影遮挡了长椅背后的光孔长达45秒。

两次出现的白衣人影是不是同一个人,又是不是凶手呢?张永康让侦查员做了一个实验:当人从椅子旁经过时,从公共视频里看,这个光孔会被遮挡0.5-1秒的时间,只有人进入椅子背后,这个光孔才会被长时间堵住。“除了凶手之外,一般人是不会出现在椅子背后的缝隙里。”张永康说,从现场看,凶手抛头和露头,必须两次转到椅子后方。因此在公共视频中第三次和第四次出现的白衣人影,极有可能就是凶手!

通过公共视频对比锁定白衣人。

视频追踪锁定白衣人

案件突破的关键已经找到,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摸清凶手的来路和去处。一支由30名侦查员组成的视频追踪小组,在查看了30多个小时的公共视频后,终于捋出了凶手在案发当天下午的活动轨迹——

-14∶14,身穿白色上衣的凶手骑着白色电动车从逊埭路上朝公园方向过来。

-14∶15∶50,凶手到了现场长椅的北侧。

-14∶17,凶手转入长椅背后,差不多停留了6秒。

-14∶20∶14,凶手调转车头,从公园东南角出去。

-14∶27∶09,凶手返回,从公园东南角再次进入公园。

-14∶29∶39,凶手遮挡了长椅背后的光孔长达45秒。

-14∶38∶04,凶手再次出现在逊埭路上,把电动车停在路边后进入公园。

-16∶41,民警还在现场勘察,凶手从公园东北角出来,边走还边向路人指点现场方向。

正如张永康所说的,凶手太过胆大,以至于在不经意间留下蛛丝马迹。侦查员在追查过程中发现,凶手在离开公园后,曾经拐入新建路上的一家“安踏”运动服专卖店。据店里的服务员回忆,当时有个戴头盔、穿白色短袖衬衫的男人来过店里,说了一些很奇怪的话:“隔壁发现人头,你们知道吗?”“人头是女的,双眼皮,眼睛还会眨。”吓得店里的女服务员一愣一愣的。差不多逗留了5分钟后,这个男人才离开,出门前还诡异地说,“找男朋友,要找心眼好的。”

尽管凶手一路上有意躲避公共视频,半途还摘下头盔,戴上眼镜,有时还故意把车开上人行道,或者开进居民小区绕圈子,但已无法逃脱侦查员的追踪。很快,警方确认凶手的落脚点就在兰江街道丰杨河村。

凶手的落脚点

凶手的落脚点有了,可凶手到底是什么模样,却还是模糊一片。如何才能确认他的身份?就在案发后的第二天晚上9点左右,侦查员通过交警的智能卡口系统找到了凶手骑着电动车经过姚州大桥时留下的一张清晰照片。此时,张永康让技术人员对案发现场近1.5万名围观群众进行摄录的画面也发挥了作用。通过仔细比对,果然在人群中同样找到了凶手的身影,当时他就站在人群的最外围。

当天晚上,侦查员拿着照片找到了丰杨河村的村干部进行辨认。“这不是岑某吗?”村干部一眼就认出此人是暂住在村里的慈溪人岑某。次日下午1点左右,在阳明街道富巷村的一个麻将场子外,岑某落网。

复杂的杀人动机

岑某性格有些怪异,平时跟其他人也没什么往来。他常年没有工作,唯一的爱好就是搓麻将。20多年前,岑某因为和同村干部吵架,曾用炸药炸毁了村干部的房子,坐了10年牢。出狱后,他经人介绍跟一外地女子结婚,并有了一个儿子。大约3年前,妻子无法忍受他的怪异和好吃懒做,跟他离婚了。岑某变卖了所有的家产,带着儿子和10万元钱,搬到了紧邻的余姚生活,为的就是离开慈溪那块伤心地。在丰杨河村,他与10岁的儿子相依为命,却因为长期无业也只能坐吃山空。

张永康还分析,岑某极有可能是因为妻子和自己离婚,导致心理发生扭曲。他在外搭识女子时,往往总是充阔佬,等到女子要离开时,他又偏执地认为对方看不起自己,辜负了自己的一番好意,便起了杀机来泄愤——

-2009年7月,岑某在余姚龙泉山旁搭识了一名刚来余姚找工作的20多岁的外地女子。他以自己能帮忙介绍工作为由,把女子带回了自己的出租房。岑某自己都没有工作,又怎么能帮女子找到工作呢。几天过去了,女子便吵着要离开。就在第四天早上,等儿子去上学后,岑某趁着女子还在熟睡中动了杀机,用榔头将其砸死,之后又用菜刀分尸,装入编织袋中,运送至十几公里外的马渚镇掩埋。之后他得知“小强热线”于8月29日要在舜北公园做节目,便一大早赶到抛尸现场将头颅挖出后,带到公园丢进小树丛中。没想到活动快结束了,还是没人发现。他按捺不住,就特意把人头从小树丛中踢出来,一直等到有人发现才回家。

-2010年3月,岑某又在余姚阳明街道重庆足浴店内搭识一名外地女子,用同样的手法将其杀害、分尸并掩埋。

-2010年4月,岑某在余姚庙弄菜场旁搭识了一名外地女子,许愿支付5000元让女子陪其睡觉,把女子带回出租屋过夜。第二天,又以同样方式将其杀害、分尸并掩埋。直到7月15日,又通过同样的方式抛头。

在审讯过程中,民警和岑某之间的一段对话,也印证了他扭曲的心理——

“你为什么把人头丢在公园?”

“我就想制造一点热闹!”

“为什么要回现场逗留?”

“想看看这个效果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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